113學年度第一次辦理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作業公告
壹、申請流程說明
一、113學年度第一次辦理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作業採用線上申請方式。
二、本學院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0月11日(五)下午5點止,備齊相關資料送達,逾期不候。
三、申請資格:
-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士班應屆畢業生,至申請時學士班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系排名前15%,或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含)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間,至申請時研究所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四、應繳交資料: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學逕博)
-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碩逕博)
- 助理教授(含)以上推薦函二封。(註1)
- 自傳及讀書計畫。
- 專題研究報告或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學逕博)
- 已有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碩逕博)
請依序排列掃描存成一個PDF檔案,e-mail寄至半導體研究學院信箱:
cosr_adms@my.nthu.edu.tw。
信件主旨為學號/姓名/逕博申請資料。
(註1)教授推薦函:請推薦人於113年10月11日(五)前直接將推薦信電子檔寄至半導體研究學院信箱:
cosr_adms@my.nthu.edu.tw。
貳、相關規定及附件
- 「113學年度第一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本公告網頁下方附件處下載。
- 「113學年度第一次辦理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推薦函」請至本公告網頁下方附件處下載。
-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生,應於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年,取得學士學位, 於就讀前未取得者,廢止其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 合於本學院逕博相關作業規定,有意願申請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的同學,請務必在本學院受理申請作業日期內,依申請流程說明向本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