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班招生】113學年度第二次辦理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作業,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114.04.07 (星期一)17:00止
壹、申請流程說明
一、繳交方式: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
- ※紙本:請繳交至第三綜合大樓4樓C02室(承辦人:宋庭嘉,分機42261)。
- ※電子檔:請將全部資料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email至學院信箱 cosr_adms@my.nthu.edu.tw, 信件主旨為「學號/姓名/逕博申請資料」。
二、本學院收件截止日期:114年4月7日(一)下午5點止,備齊相關資料送達,逾期不候。
三、申請資格
-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至申請時學士班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系排名前15%,或具有研究潛力者, 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含)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間,至申請時研究所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具有研究潛力者, 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含)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四、應繳交資料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請於本網頁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學逕博)
-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碩逕博)
- ․助理教授(含)以上推薦函二封。(請於本網頁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 ※推薦函如為電子檔:請推薦人於114年4月7日(一)前直接將推薦信電子檔寄至 cosr_adms@my.nthu.edu.tw。
- ※推薦函如為紙本彌封:請於114年4月7日(一)前直接繳交給院辦,不需拆封掃描電子檔。
- ․自傳及讀書計畫。
- ․專題研究報告或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學逕博)
- ․已有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碩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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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相關規定及附件
- ․『清華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業作業規定』 (請點擊參閱)
- ․『清華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業作業規定』 (請點擊參閱)
-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生,應於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年,取得學士學位, 於就讀前未取得者,廢止其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 ․提前一學期於今年二月入學之碩士班新生,因核准開始逕博之學期不得為原入學之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 若有意申請,請於114學年度辦理第1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時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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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