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班招生】113學年度第三次辦理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作業,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114.06.06 (星期五)17:00止

壹、申請流程說明

一、繳交方式:請繳交紙本電子檔各一份。

※紙本:請繳交至第三綜合大樓4C02室(承辦人:宋小姐,分機42261

※電子檔:請將全部資料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email至學院信箱cosr_adms@my.nthu.edu.tw,信件主旨為學號/姓名/逕博申請資料

二、本學院收件截止日期:11466()下午5點止,備齊相關資料送達,逾期不候。

三、申請資格:

  •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士班應屆畢業生,至申請時學士班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系排名前15%,或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間,至申請時研究所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四、應繳交資料: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請於本網頁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學逕博)
  •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碩逕博)
  •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請於本網頁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推薦函如為電子檔請推薦人於11466()直接將推薦信電子檔寄至半導體研究學院信箱:cosr_adms@my.nthu.edu.tw

推薦函如為紙本彌封,請於11466()直接繳交給院辦,不需拆封掃描電子檔。

  • 自傳及讀書計畫。
  • 專題研究報告或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學逕博)
  • 已有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碩逕博)

貳、相關規定及附件

  • 『清華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業作業規定』(請點擊參閱)
  • 『清華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業作業規定』(請點擊參閱)
  •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生,應於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年,取得學士學位,於就讀前未取得者,廢止其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 提前一學期於今年二月入學之碩士班新生,因核准開始逕博之學期不得為原入學之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故此身份同學若有意願申請,請於114學年度辦理第1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時再提出申請。

參、獎勵辦法

其他獎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依國科會公告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依教育部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