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班招生】114學年度第一次辦理逕行修讀半導體研究學院博士學位作業,即日起至114.10.27(星期一)17:00止

壹、申請流程說明

一、繳交方式:請繳交紙本電子檔各一份。

※紙本:請繳交至第三綜合大樓4C02室(承辦人:宋小姐,分機42261

※電子檔:請將全部資料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email至學院信箱cosr_adms@my.nthu.edu.tw,信件主旨為:學號+姓名_逕博申請資料

二、本學院收件截止日期:1141027()下午5點止,備齊相關資料送達,逾期不候。

三、申請資格:

  •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士班應屆畢業生,至申請時學士班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系排名前15%,或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期間,至申請時研究所歷年成績平均達GPA 3.7以上,或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院、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得申請本院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四、應繳交資料: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請於本網頁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 學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學逕博)
  • 碩士班歷年成績單一份。(碩逕博)
  •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請於本網頁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推薦函如為電子檔請推薦人於1141027()直接將推薦信電子檔寄至半導體研究學院信箱:cosr_adms@my.nthu.edu.tw

推薦函如為紙本彌封,請於1141027()直接繳交給院辦,不需拆封掃描電子檔。

  • 自傳及讀書計畫。
  • 專題研究報告或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學逕博)
  • 已有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碩逕博)

貳、相關規定及附件

  • 『國立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業作業規定』(請點擊參閱)
  • 『國立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業作業規定』(請點擊參閱)
  •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請點擊參閱)
  •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士生,應於經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年,取得學士學位,於就讀前未取得者,廢止其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參、獎勵辦法

  • 半導體學院博士班研究生獎學金:本院現行獎學金施行辦法
  • 合作企業獎學金:依各企業公告辦理。
  • 其他獎學金: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依國科會公告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依教育部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