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研究學院 碩、博士班指導教授同意書
國立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碩、博士班指導教授同意書說明:
1.已選定指導教授者,請將本同意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最遲於入學第一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繳交正本至院辦公室建檔,此同意書為獎學金發放依據,未繳交者將無法發放獎學金,且獎學金領取期限無法回溯。
2.已確認報到但尚未入學之新生,可先尋找指導教授,選定後請先繳交本同意書正本至院辦公室(學號部分可先空白),導師收授學生名額將以紙本收件時間作為優先順序。
國立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碩、博士班指導教授同意書說明:
1.已選定指導教授者,請將本同意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最遲於入學第一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繳交正本至院辦公室建檔,此同意書為獎學金發放依據,未繳交者將無法發放獎學金,且獎學金領取期限無法回溯。
2.已確認報到但尚未入學之新生,可先尋找指導教授,選定後請先繳交本同意書正本至院辦公室(學號部分可先空白),導師收授學生名額將以紙本收件時間作為優先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