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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計畫申請】2027秋2028春出國交換計畫開放申請至9/30(三)下午4:00截止

一、依據:依「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選辦法」及「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獎學金甄選辦法」辦理。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930日下午4:00截止

三、申請方式:

請先詳閱全球處相關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13871,r8950.php?Lang=zh-tw

  1. 第一階段 - 送申請資料
  1. 書面申請資料(表):至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交換計畫之「海外交換計畫(去訪)」網頁下載【國立清華大學20272028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電腦繕打,勿手寫)。
  2. 線上申請資料(表):登入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連結請參考海外交換計畫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不含志願序)並按「送出」。完成後,將申請表以A4紙列印。
  3. 申請截止日下午4:00,將填寫列印的線上申請資料與書面申請資料繳交給半導體學院林珮薇小姐(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1. 第二階段 - 志願選填

收到院排序通知後,第一次志願選填,於115113日至1110日下午4:00前,再次登入【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最多可填寫 10 所志願)並按「送出」(無需印出紙本)。第二次志願選填,將於11月中旬寄信通知同學。

四、申請文件補充說明:

  1. 中文歷年成績單:研究所一年級新生需繳交前一學位之成績單(含畢業排名)。
  2. 語言能力證明依「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外語能力標準表」為準。若已參加檢定考試但尚未收到正式成績單,可先行列印網路成績暫代正式成績單。正式成績單影本,須於公告通過名單後之指定期限內補繳。
  3. 選填志願說明: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網站所提供的「海外交換計畫姊妹校列表」僅供參考,實際接收情形仍須依據姊妹校當學期規範為準。因此,請務必查詢姊妹校國際事務處的交換計畫網頁,確認自身是否符合該校的語言及學業成績標準。同時,根據自身的專業背景(科系),選擇適合的學程或計畫,以避免在提名後於姊妹校審查階段被拒絕。一般而言,英語授課課程須具備達 B2以上的英語能力;若修習當地語言授課課程,則建議具備以下語言能力:日語N2(絕大多數學校)、德語B1(部分學校)、法語B1 以上。

五、校內甄選審查標準及分發志願原則:

  1. 審查標準:審查共分為學院級審查及校級審查,審查委員將依據申請者的申請資料、學業成績等進行評比。
  2. 志願分發標準:
  1. 分發將依志願順序進行。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選填熱門學校(選填人數達到或超過該校交換名額),後續志願應避免再次選填熱門學校,以降低落榜並進行二次分發的風險。
  2. 請特別注意:同學在線上選填志願並送出後,將無法更改志願順序。如志願序相同且多人選填同一學校,分發時將以評比成績優劣及領域平衡為主要考量,未能分發至該志願者,將自動列入次一志願進行分發程序。

六、其他注意事項

本計畫僅為校內甄選,通過後學生將獲得本校提名至志願姊妹校之資格,並確認是否可獲獎學金補助。然而,無法保證最終取得國外學校的正式入學許可。學生須於本校全球事務處全球學術合作組承辦人完成提名後,依姊妹校要求提交相關審查文件,並待姊妹校完成審查及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方能確認交換資格。

全球處聯繫窗口:詹絲宇小姐(emailsychan@mx.nthu.edu.tw )

學院聯繫窗口:林珮薇小姐(emailcosr_ir@my.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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