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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招收學生資訊

👉(點擊下載)指導教授同意書Advisor Consent Form

指導教授同意書說明:

  1. 已選定指導教授者,請將本同意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最遲於入學第一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繳交正本至院辦公室建檔,此同意書為獎學金發放依據,未繳交者將無法發放獎學金,且獎學金領取期限無法回溯
  2. 已確認報到但尚未入學之新生,可先尋找指導教授,選定後請先繳交本同意書正本至院辦公室(學號部分可先空白),導師收授學生名額將以紙本收件時間作為優先順序。

 

**收授學生人數原則如下:

  • 校內專任/校內合聘教師:

校內專任或合聘教師,每學年至多可收本院碩士班3位、博士班2位(每一教師可收本院博士生註冊人數累計至多5位為限),以上名額包含本國生及外國學生,並自114學年度起計。

  • 校外合聘/產業合聘教師:

校外合聘或產業合聘教師,若前一學年在本院有開課,則可招收本院碩、博士班研究生(包含本國生及外國學生),但每位教師總額以收1位為限,並自114學年度起計。

  • 共同指導:

若兩位教師有共同指導之研究生,則各占可收研究生名額0.5;意即若本身已指導2位研究生,另有1位與其他教師共同指導的研究生,則合計收授研究生名額為2.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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