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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名單】11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複試(口試)如期於11月01日辦理

發佈日期 : 2024-10-29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口試日期:113111日(星期五

口試時間及報到地點:詳見本公告下方附件PDF檔(內含校園地圖)

口試攜帶文件:准考證號(電子檔或紙本)有效身分證明正本(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護照之證件含五官清楚大頭照具有身分證號)學生證為非有效證件(倘經察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異議)

口試報到時間:

  1. 請考生於規定口試時間30分鐘至報到處報到完成身分檢核,並於考生休息室等候唱名。(凡未完成報到者,以棄考論處)
  2. 考生報到後,於排定口試時間開始10分鐘須到考場外等候,口試開始5分鐘仍未到者以缺考論,不另行安排口試。

【注意事項】:

  1. 口試時間已排定,為公平起見,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2. 此次因考生人數眾多,原預計舉辦之說明會暫停舉辦乙次,請考生依報到時間規定前往報到處報到。
  3. 面試時由試場外服務人員引導考生依排定順序進入指定試場,面試結束後請儘速離開口試試場,勿在考場外逗留或與其他考生交談、喧嘩,以免影響考場秩序與安寧。
  4. 可依需求自行準備有利審查說明資料:4頁A4大小紙本資料,份數3-4份左右(單雙面輸出不限)供審查委員參考;現場恕不提供任何投影機或筆電等設備
  5. 口試時間:碩士班為6分鐘,博士班為19分鐘,皆含1分鐘自我介紹
  6. 面試過程全部錄音存證。
  7. 考生請聽從試場服務人員之引導,並保持試場之肅靜與整潔。
  8. 【初複試成績說明】半導體研究學院碩士班甄試初試僅「資料審查」一項,資料審查成績佔初試成績100%,初試合格考生,除逕行錄取者外,其餘須經複試,成績優異者始得錄取。甄試總成績之計算「資料審查」(初試成績) 60%,「口試」(複試成績) 40%

  9. 學院代表號:03-5742255E-mailcosr_adms@my.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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